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操作知识

广告宣传与业务推介,手机及微信:13951259812

滞报金如何计征

2012-02-07 14:52:06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1)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指,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晦关申报,逾期海关将依法征收一定数额的滞报金。 ZqY大陆桥物流联盟

(2)滞报金的起征日期海运、空运、陆运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邮运进口货物自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第15日开始;转关运输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以及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开始。如第15日为星期六、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计算。 ZqY大陆桥物流联盟

(3)计算滞报金按日征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之日亦计算在内。滞报金的日征收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05%,滞报金的起征点为10元。滞报金以元计收,不足人民币l元的部分免收。 ZqY大陆桥物流联盟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货物运输及物流行业品牌价值金榜企业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
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关于大陆桥网 | 联系我们 | 诚征英才 | 欢迎合作 | 法律声明 | 刊物索取 |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盟 | 新闻中心 | 我要链接 |

国际铁路运输网 | 中亚铁路运输网 | 中俄铁路运输网 | 国际多式联运网 | 中欧班列网 | 铁路运输网 | 国际公路汽运网 | 大陆桥物流联盟官方QQ群:179355516

Copyright © 2011-2024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3187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3

国际铁路运输,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