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集团运行新纳税模式
2025-10-23 1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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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温州港集团顺利完成与下属龙湾分公司、状元岙分公司及物管分公司的增值税汇总纳税首期申报,实现应纳税额为零。这标志着该公司在获得浙江省税务局批准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后,已正式落地运行新纳税模式。温州港集团也因此成为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系统内首家推行该纳税模式的企业,为同类单位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所谓增值税汇总纳税,通俗来说,是一种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合并计税”的税收征管模式——由总公司统一核算、汇总申报,统一缴纳所属分公司的应缴增值税。这种模式有效打破了以往总、分公司在税务处理上“各算各账”的壁垒,实现了集团系统内部税务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对温州港集团而言,汇总纳税后,总公司较为充裕的进项税额(企业在购进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可用于抵扣销售时应缴纳的税款)可用于抵减分公司的应缴税款,从而盘活了整体税务资源,提升了进项发票的使用效率。据测算,新纳税模式下,温州港集团预计年均减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超过千万元,将有效降低综合税负。
为确保新纳税模式规范运行,温州港集团已着手制定《增值税汇总缴纳管理办法》,明确采取“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分级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进项税、销项数据、纳税申报、留抵退税及税额分配等环节的管控,以提升税务处理效率与准确性。通过优化内部税务管理体系、清晰界定总分机构权责,温州港集团将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筑牢涉税风险防线,为企业稳健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温州港集团将积极推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子改分”结构调整,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将子公司转变为分公司,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汇总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持续释放税收政策红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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