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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入哈萨克斯坦须知

2018-04-02 0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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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哈签证规定办理签证。由邀请方向哈外交部领事司提交申请,获批后在哈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哈签证分移民、非移民和出境三大类,其中非移民类签证包括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投资签证、商务签证、传教签证、旅游签证、因私签证和过境签证。移民类签证包括定居签证、团聚签证、学习签证、工作签证和人道主义活动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在哈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事馆、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仅限新疆籍人员)办理赴哈签证。办理各类签证要求不同,特别是办理移民类签证要求较高。有关最新情况请关注哈驻华使馆网站。哈商务签证分8种,在有效期和停留期(包括每次停留期和一段时间内累计停留期)方面存在差别和不同要求,请中国公民特别注意。多数非移民类签证无法在哈延期,请中国公民计算好自己的行程,确保签证有足够的有效期和停留期。凭有效签证入境哈萨克斯坦,按照所获得的签证种类从事相应的活动。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在哈停留不超过1个月免办签证,持中国香港特区护照在哈停留不超过14天免办签证,持中国澳门特区护照来哈前需办理签证。过境哈前往第三国,如在哈境内两个及以上城市机场转机,需办理过境签证。办理哈周边国家如俄罗斯签证程序与办理哈签证类似,临时来哈又想前往哈周边国家的中国公民,一般难以在哈获得哈周边国家签证,请在国内办理相关国家签证。建议来哈前自愿购买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留存身份证件、签证和邀请函的复印件。根据哈萨克斯坦有关规定,外籍人员只有在取得劳务许可和工作签证后方可赴哈合法工作。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提醒拟赴哈中国公民勿听信介绍人或雇主关于“到哈后再办理手续”的说辞,以免受骗上当。赴哈前务必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相关手续,并同雇主签好劳务合同,注意留存用工合同、公司信息等相关材料,以便在权益受损后作为维权证据使用。yGO大陆桥物流联盟

二、遵守哈入境居留管理制度。入境时在口岸填写移民卡并妥善保管,出境时交还。如在哈停留超过5日,应在入境后5个自然日内持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当地移民局进行护照登记,并在登记期满前离境。持多次往返签证,入境后如停留超过5天,每次均需办理护照登记。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和哈外交、公务、投资签证以及16岁以下中国公民,无需填写移民卡和办理护照登记。丢失移民卡和护照登记卡可在移民局补办。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与父母同行,而是由其他亲友带领或跟随旅行团来哈,负责陪护的成年人最好准备该未成年人父母的授权书,以备入境时检查。授权书最好用俄文写成并经过公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姓名、父母未随行原因、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违反哈签证和护照登记规定,离境前将通过法院审理,受到行政罚款、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处罚。一般受罚款和限期离境处罚,一年内不得再入境,受驱逐出境处罚,五年内不得再入境。同时,哈邀请单位也将受到相应处罚。yGO大陆桥物流联盟

三、遵守哈海关和检疫规定。入境时如随身携带价值超过10000美元(或其他等价货币)现金或支票,随身携带或托运价值超过10000欧元或总重量超过50公斤/人的物品,须向海关申报。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时,携带超过价值1500欧元(或其他等价货币)现金或支票,也须向海关申报。出境时须出示入境时填写的海关申报单,携带现金或支票数额不应超过入境时申报的数额,如超出则必须出具来源证明。携带酒精制品不得超过2升/人,烟草制品不得超过250克/人(200支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烟酒携带者为18岁以上人士。入境时需书面申报的常见物品有:用于经营和生产活动的物品、医疗设备、麻醉品、精神药物和其它相关产品(需有医生处方等证明)、宝石和贵金属、无线电设备、文物等。自用药品和珠宝制品无需申报。近期哈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可能要进行修改,请中国公民注意变化。yGO大陆桥物流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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