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基本情况
2014-06-08 1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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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是为促进和推动西安与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陇海兰新铁路沿线各市、地、州开展多方面合作而搭建的一个平台,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由国家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业务主管,为半官方性质的国家一级社团。
一、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成立背景
1985年11月,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地区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交流会”上,著名经济学家马洪、童大林提出了建立以陇海兰新铁路为枢纽、以沿桥中心城市为骨干、以东西两端陆海开放口岸为“窗口”的“陇海兰新经济带”的构想。这个想法一提出,立即得到与会的西安、连云港市及沿线郑州、兰州、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的积极响应。
198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议题之一是研究讨论关于建立“陇海兰新经济带”及相关组织机构等问题。在听取西安市政府关于成立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有关情况的汇报后,会议确定:“同意成立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
1986年12月,西安市委、市政府经过半年多筹备,邀请到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沿线7个省区、48个市地州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方面共200多名代表齐聚西安,共商陇海兰新地带联合发展大计。并庄严宣告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成立,英文名称:Economic Promotion Association of Longhai & Lanxin Railway,缩写:EPALLR,成员是沿线各市地州、铁路部门和两端陆海口岸,性质为各方自愿组成的政府间、跨省区、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时任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的董继昌同志出任首届理事长,郗志超同志任秘书长,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西安市经济研究中心(西安市政府研究室)。
1990年,鉴于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大部分成员单位地处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会组织开展的多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得到国家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因此,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在这次清理整顿中通过各项审核并予以保留,于1991年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由国家民委业务主管,成为国家一级社团。
1994年,经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理事会选举,原西安市委书记、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同志任理事长,原西安市市长助理王志强同志任秘书长。2000年,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促进会理事会选举,崔林涛同志继续担任理事长。
在2002年召开的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第九次年会上,由于王志强同志工作变动,经崔林涛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由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梁锦奎同志担任促进会秘书长职务。
二、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机构设置和组织制度
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现有会员理事单位79个,其中66个是沿线各市、地、州政府、铁路局、分局和陆海口岸。西安是理事长单位,沿线省会和两端陆海口岸城市为副理事长单位,包括:连云港、日照、徐州、郑州、太原、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州。沿线地级市和各铁路局、分局为常务理事单位,县级市为理事单位。促进会聘请顾问11人,名誉理事11人,均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理事会由1中理事长、11名副理事长、32名常务理事(其中个人常务理事2人)、40名理事(其中个人理事6名)组成。现任理事长兼法人代表是陕西省人大副主任崔林涛同志。各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均为沿线各市、地、州市长、专员、州长和铁路局、分局局长。现任秘书长是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梁锦奎同志。
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由各市地州局级领导担任);秘书处主任1人、副主任39人(由各市地州处级领导担任);联络员53人(由各市地州科级领导担任);形成了比较齐全的秘书处联系网络,以确保促进会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秘书处办公室设在西安市政府研究室,有兼职工作人员4名,均为研究室在职干部。
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现有2个分支机构,一是陇海兰新城市建设联合会;二是陇海兰新旅游局长联席会。
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章程是本会遵循的法律制度,共八章四十八务(附后),各项组织制度都在章程中得到体现。
三、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课题研究,为国家决策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依据。促进会组织过三次大的地区发展战略研究。还积极组织开展多项重大课题研究。2002年,促进会秘书处组织沿线部分省区、市地州共同完成了“加强陇海兰新经济带旅游合作”和“加快陇海兰新经济带城市信息化进程”两大课题研究报告,并在山东日照召开的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第九次年会上讨论交流。
2、组织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主要是在1995年组织沿桥八个省会城市(包括成都),对加快沿桥中西部中心城市发展需要国家扶持的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五个方面共三十条需要国家扶持的政策建议,报送国家有关部委并报中央和国务院,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
3、组织协助铁路规划、改造、运营管理方面的研究,促进陇海兰新铁路和“两端”口岸建设。在新亚欧大陆桥贯通前,促进会组织各理事单位联名呼吁国家加快北疆铁路建设。贯通后,围绕陆桥运输前景和连云港港口建设进行研讨,并积极建议国家加快宝中铁路、兰新铁路复线建设、兰州至武汉段的电气化建设、徐州至连云港复线建设以及海陆(两端)口岸建设,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4、组织开展开发利用新亚欧大陆桥的研讨,积极促进和协助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研讨会的召开。5、积极推进本地带、联合协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联合网络。在促进会倡导和促进下,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先后建立了“陇海兰新市州长专员联席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联合会”、“城市建设联合会”、“旅游局长联席会”等行业联合组织。
6、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区域展销会和洽谈会,促进本地带的经济协作。一是促进会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会同有关方面在郑州、兰州举办了两期陇海兰新经济带名、优、新、特产品展销订货会,在较大范围内拓宽了商品流通渠道,为众多企业开辟了市场;二是促进沿线省市地州或者会同有关方面举办外贸洽谈会、经济技术协作交流会、物资交流会、资金拆借会等;三是动员和发动本会各市地州踊跃参加沿线省区和市地州举办的各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招商引资会、经贸洽谈会和各种艺术节等,促进了全带的经济技术协作和经济发展。
7、积极协助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编制陇海兰新地带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规划涉及十个省区、38个地级市、37个地区、自治州、54个县级市、415个县、自治县、总面积226平方公里,总人口2.1亿多,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带的城市和城镇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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