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陆桥动态

广告宣传与业务推介,手机及微信:13951259812

越南政府对中国货物过境越南领土颁布新规定

2015-06-09 09:47:35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据越南政府网站6月6日消息:日前,工贸部根据1994年4月9日中越签订的货物过境协定发布通知,对办理货物过境和过境货物运输许可手续进行了规定。通知规定,禁止和暂停进出口的货物不得过境越南领土,其余货物要取得工贸部的许可后方可过境越南领土。允许货物过境的口岸有:老街—河口、友谊—友谊关、芒街—东兴、同登—凭祥,其余增开国际口岸需由越南政府和中国政府达成协议。zEp大陆桥物流联盟

通知还规定,由越南运输从业人员运输中国货物过境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由中方自营运输工具运输货物过境的,运输工具应取得进口口岸所在省、直辖市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车牌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检验许可证书。9座以下载人车辆不得自驾过境越南领土。货主或承运人应向海关递交和出示工贸部颁发的过境许可证、过境货物运输合同和其它按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各种证件。除按规定延长时限外,过境货物从办理完成进口口岸海关手续起,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30天。过境货物不得在越南境内销售。特殊情况销售过境货物需取得工贸部许可。zEp大陆桥物流联盟

该通知2015年7月20日生效,通知发布前取得的许可证继续有效。zEp大陆桥物流联盟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货物运输及物流行业品牌价值金榜企业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
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关于大陆桥网 | 联系我们 | 诚征英才 | 欢迎合作 | 法律声明 | 刊物索取 |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盟 | 新闻中心 | 我要链接 |

国际铁路运输网 | 中亚铁路运输网 | 中俄铁路运输网 | 国际多式联运网 | 中欧班列网 | 铁路运输网 | 国际公路汽运网 | 大陆桥物流联盟官方QQ群:179355516

Copyright © 2011-2024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3187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3

国际铁路运输,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